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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6/4 (四)

隔天到公司,我當然跟同事們說我相機被偷了…

大家都覺得我神經太大條啦!! 這麼久才發現 > <"

唉~很難想像我可以遇到這種事!!


下班之後先跟chloe去看房子~

我們努力跟房東殺價,終於殺到還ok的價位~

也打算隔天6/5就來簽約!

chloe覺得住原本的地方,也住得不安心,就馬上搬啦!!

而且現在是月初,原本的地方可以要求只收幾天租 or 不收租~

所以6/4我就決定了我以後的住所,就等6/5簽約!!


回到恐怖的家之後,房東兒子出現了~

他說要歸還相機&&拿了一張悔過書給我~

當下我也沒仔細看,好像跑去跟學妹說相機拿回來了吧~

沒多久房東又出現了…

他問我相機有沒有問題,我開機看一下,應該是沒問題吧~

我跟她提了,我這幾天會搬,這個月房租是否可以算一半或者有其他方式…

她突然轉變了…

她說一件事歸一件事,相機是相機,房租是房租~

還說我沒有提前說要搬~

還說『得理要饒人』『我感覺像是被人掐著脖子』

這時候我心裡終於開始不爽了~

你的意思是我在威脅你嗎?還是我在恐嚇你?

我也回:我只是跟你商量,我也希望好聚好散!

後來我完全不想回話了~

她又開始講一堆她的悲情遭遇…

我只是聽聽不想回應~

讓我更下定決心,搬定了!!


講很久,房東終於又走了~

我又跑去跟學妹說了!!

不過我忘記說啥了,印象中沒有講很久…

當天晚上後來的事,我也記不起來了~

反正我就是不爽了啦!!

---待續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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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冠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